致各潛在供應商:
現(xiàn)將相關供應商提交的“蕪湖市運達軌道交通建設運營有限公司資產(chǎn)、物資標簽及打印機采購項目(二次)”提問事項、澄清答疑通知予以公布,詳見附件。
注:采購文件其他內容不做調整。此澄清通知內容作為本項目采購文件的組成部分,與采購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特此通知。
蕪湖市運達軌道交通建設運營有限公司
2024年9月18日
關于蕪湖市運達軌道交通建設運營有限公司資產(chǎn)、物資標簽及打印機采購項目(二次)的澄清答疑通知.pdf